〔2018〕21号
钟显全:
根据广东局移交的《关于通报钟显全有关问题的函》,要求我会对实名举报你代客户交易,且不配合广东局调查的行为予以处理。
经调查,你存在代客户周秀桃交易,且不配合调查的行为,我会认为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会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(试行)》第二十条和《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》第一条的相关规定。
依据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》和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案件办理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我会决定对你采取注销执业证书的纪律处分,三年内不受理你的执业证书申请,上述自律惩戒措施记入证监会及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。
你对本决定如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异议申请。
中国证券业协会
2018年12月24日